编者按:斩立决源于汉代,是对于那些性质比较严重、案情属实、适用法律适当、并无疑义的案件,判处斩刑或者绞刑,在当年秋分以后执行,称为“斩立决”或“绞立决”。

距离2015年的秋分还差两个多月,北京立马水泥有限公司、北京立马长流水矿业有限公司、北京腾马顺通物流有限公司在工商管理部门独立注册、合法经营的3家外来民营企业,突遭当地政府办公室一页200多字的“斩立决”公文而被强制关闭,10亿资产面临“泡汤”的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此举标志北京市唯一一家民营水泥生产企业彻底退出全市水泥生产行业的“历史舞台”。

2015年7月8日,北京立马水泥有限公司和北京立马长流水矿业有限公司突然接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红头文件”通知,要求在2015年8月20日之前停产关闭。

北京腾马顺通物流有限公司的名字虽然没有出现在区政府办这份“红头文件”里,但也“在劫难逃”。

2015年12月29日,房山区经济和信息委员会(下称房山区经信委)代章发布《关于北京立马水泥有限公司及两家高度关联企业关闭工作实施方案》,被“勒令”同时关闭。

三家正常经营的民营企业,属于独立法人结构,也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为何突遭“斩立决”祸端?


“红头文件”引来数亿投资

记者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2002】17号文件中看到:“2002年5月29日,在区政府426会议室,由区长张某某主持召开了关于浙江立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立马公司)在我区周口店镇投资建设日产2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问题协调会,会议要求,区直各有关部门必须超常规运作、积极采取变通方式、力争一个月内完成各项手续审批…..”

《土地租赁合同》显示:土地协议由周口店镇人民政府(甲方)、北京立马水泥有限公司(乙方、下称北京立马水泥公司)、周口店镇黄山店村委会(丙方)三方签订。“甲方、丙方将黄山店村南迎风峪集体所有的土地400亩左右租赁给乙方,租用期50年,租赁费每年每亩1500元…….合同签订日期显示为2002年8月18日”

房山区政府的红头文件和区政府主要领导的“真诚”和“盛情“相邀,吸引了善于“抱团”投资的浙商资本,百名“家族性”股东先期投入1亿元和银行贷款1.4亿元,于2004年建成投产占地450亩的花园式厂区和日产2500吨的国际先进生产工艺的新型干法回转炉生产线,到2015年6月底,总投资达到6.1亿元,上缴国家税金达到3.2亿元。

2010年7月,虽然区长已经更换,仍处在“蜜月合作期”的房山区政府(甲方)再次与浙江立马公司(乙方)签订《关于房山区非媒矿山资源整合项目合作协议书》,甲方将总面积1平方公里范围内已经遭受环境和生态破坏的修复权交给乙方。

截至关闭前,2010年9月才注册成立的北京立马长流水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立马长流水矿业),4年间先后投入6000多万实施该项目的矿山植树绿化、硬化道路、边坡加固等生态修复治理工程,2012年3月,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会议纪要“判”立马公司“立马”死

2015年7月8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一页200多字的红头文件,这份没有文号的文件名为《关于企业停产关闭的通知》。

该通知显示:“根据2015年5月27日市政府“关于研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工作会议”(北京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70号)要求:“房山区政府要细化实施落实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立马水泥厂于今年8月20日前全面停产”,区政府于2015年6月17日召开区政府第86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北京立马水泥有限公司、北京立马长流水矿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前停产关闭。”

从7月22日开始,被“强制”停产关闭的两家企业几十次书面致函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讨要”说法,但都“石沉大海”。

记者在国务院2004年4月份公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看到:“合法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国务院法制办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会议纪要只是政府内部议事的记录。

10亿资产“归零”迷局

“千呼万唤始出来”,2015年12月28日上午,北京立马水泥公司和北京立马长流水矿业公司终于拿到期盼已久的“企业关闭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不仅新增对北京腾马顺通物流有限公司(下称腾马顺通物流)强制停产关闭,而且三家停产关闭企业除去总计10亿资产“归零”外,还将面临因停产关闭导致的不能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亿元合同违约赔偿。

记者在《关于北京立马水泥有限公司及两家高度关联企业关闭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看到:要求三家停产关闭企业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5年12月30日下午4时前形成文字回复,涉及三家企业停产关闭、几百名职工解散、恢复厂区原貌等众多问题,而签发日期显示为2015年12月29日,企业相关人员向记者抱怨道:“满打满算要求30个小时内回复是否合理?”

房山区关闭北京立马水泥有限公司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区领导小组)签发的“企业关闭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下称实施方案),由房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盖公章,前者行政职权高于后者,下属单位代替上级机关加盖公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实施方案》文件显示:北京鲁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5年5月31日同时对北京立马水泥公司、北京立马长流水矿业公司和腾马顺通物流出具评估报告显示得评估价值分别为87256.57万元、8974.22万元和1200万元,合计评估价值总额为97430.79万元,但《实施方案》并未提及对评估价值作出任何补偿。

《实施方案》文件同时显示:三家企业共计获得企业关闭“奖励资金”3亿元,其中2.4亿元必须用于“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和保险补偿金”、“42名在职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企业停产后职工待岗工资”等,余额6000万元等待三家企业自行拆除设备、恢复地貌后,经区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再兑现。

然而,北京立马水泥公司等三家关闭企业提供给记者的数据显示:

一是500多名员工根本不答应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他们大多数都是工厂附近黄山店、长流水、拴马庄等几个村的农民,一个人失业后等于一个家庭失去了生活来源,更不可能答应按国家补偿标准补偿。

二是来自外省的40多名技术骨干,与企业签订十年和二十年的劳动合同,其家属、子女也随迁房山,企业关闭,这些技术骨干家庭也陷入绝境。

三是众所周知的原因,浙江资本都是“家族性”或“家长性”抱团投资,1名或几名“出头”股东背后的“隐性”股东若干,众多股东投入的资本,公司多年来都是滚动发展,没有进行过一次分红,企业突然关闭,造成股东股本血本无归。

四是停产关闭造成的巨额债务纠纷、库存减值损失、拆除设备和恢复原貌等全部工作需要企业再投入5亿元左右,靠企业自身解决所有问题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该事件引起社会关注的焦点是,北京立马水泥公司坚持高要求、高投入、高标准建成花园式厂区,公司用于节能环保资金近亿元,加盖的近6万平米物料大棚,实现从进料到出产品全部封闭作业,生产工艺采用美国ABB公司制造的DS集散型控制系统和代表国际一流水平的英国牛津公司制造的X射线荧光光谱仪,这个北京水泥行业“最年轻”(全市最后引进的一条日产2500吨水泥生产线)、最先进、最优质的生产线成为“最短命”的生产线。二是北京立马水泥公司投入近亿元打造的花园式工厂,按技术水平、污染排放等指标划分虽然都优于北京金隅集团旗下的北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等目前全市仅有的3家国有企业,但因民营企业而惨遭“淘汰”。

2月23日,房山区一位要求匿名的赵姓官员对此表示,地处房山区琉璃河镇的北京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和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都是排放大户,这个区域成为北京市环境污染最恶劣区域,但属于市属国有企业,地方无权管辖,而同样地处房山区深山区的北京立马水泥公司属于民营企业,地方政府有权管辖。

北京环保系统一位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全市仍在生产的3家国有水泥生产企业虽然各项污染物指标合格排放,但按生产量来计算,每家企业的各项污染物排放肯定超过北京立马水泥公司2倍以上。

2月24日,记者来到房山区经信委,对于为什么没有给被关停企业提供转型时间就直接“株连九族”式强制关闭、巨额损失由企业承担是否合理、对保留的两家地处房山境内的市属水泥生产企业是否同样制定了治理或关闭方案等问题提出采访要求,该委办公室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必须到区委宣传部审批后才能接受采访,截至记者发稿时止,该委未对记者提出的问题作出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