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环保部官网发布《“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环保部提出到“十三五”末,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同时将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

发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环保部将一票否决该地区该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对监测数据造假,证据确凿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近年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频出且花样繁多。

曾有媒体报道,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监测站站长曾用“棉纱堵采样器”的方法干扰数据监测,企图优化数值,后因涉嫌造假被警方带走。而天津市和汉中市都曾出现用洒水车或者喷雾车向环境监测站喷水,遭市民质疑数据造假的事件。

环保部出台的工作方案指出,“十三五”期间,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对于擅自挪动监测点位、修改仪器关键参数、堵塞采样头或采样管路、样品分析和监测报告造假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环保部还将着重考核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在环境监测质量检查中,发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不合格的,该地区的污染防治成效考核,将适当扣除相应分值;发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将一票否决该地区该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对发现环境监测行为不规范且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以及数据造假或配合造假的社会环境监测(含运维)机构或监测仪器生产厂商,终止服务合同,列入“黑名单”。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年。环保部表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直接关系到对各地落实 “大气十条”的考核。

环保部将加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飞行检查力度,重点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监测数据造假,证据确凿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相关数据不能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考核排名。

针对不同要素监测质量管理,环保部还提出了具体的年度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完成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建立气态污染物标准溯源体系和颗粒物比对监测体系,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制度,建立数据质控体系及仪器参数变化预警体系。

到2016年底,出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规范性技术文件,制订地表水手工和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方案。

自2017年起,逐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技术体系,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2016年确定土壤网点位布设方案,启动网络建设。2017年形成基本监测能力,建立土壤样品采集、制备、分析、数据审核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其后不断完善。

至“十三五”末,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保障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用数据质量。